滴滴危机启示录
作为行业管理者,交通运输部2015年在《关于出台小客车合乘(拼车)指导意见回复》中说,“我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,鼓励市民合乘(拼车)出行。但小客车合乘(拼车)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运输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、私家车以共享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等突出问题,侵害了乘客和合法运营车辆的权益,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,亟需进行规范。”是“鼓励”,但对“鼓励”有限定,同时用了“亟需进行规范”的说法。显然,行业管理者在平衡创新者与守成者的距离,而且目光更多放在“规范”上。 2016年7月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(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),“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,制定相应规定”。这里,鼓励和规范并存,但鼓励在前,而且要求地方政府应当鼓励。 浑身冲劲的滴滴在把握政策的机会窗口方面非常敏锐,挥舞着鼓励的宝剑,一路杀来,所向披靡。 但政策永远有其内在的平衡。2016年7月27日发布、11月1日实施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提出的大原则是,“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、适度发展出租汽车,按照高品质服务、差异化经营的原则,有序发展网约车。”《办法》共分7章40条,涵盖总则、网约车平台公司、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、网约车经营行为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以及附则。仔细看,这个文件把规范作了细化,很多规定都是限制性的。 滴滴狂奔的教训最近大爆发,但种子早已种下。2016年,中国在宏观上对网约车和顺风车是鼓励的,但具体的行业监管者当时就想加强规范。滴滴事实上处在夹缝之中。说穿了,有鼓励创新的大帽子在上面顶着,纵然有些跑冒滴漏,打点擦边球,也不会有哪个部门和地方非揪着你不放。但这只是一段微妙的平衡期。千万不要以为,只要符合创新导向,谁也不能拿你怎么样。 2018年短短三个月的变局,公愤所向,不会有哪个部门出来说这是新生事物要鼓励。相反,各部门一定会严肃整顿,通过坚决纠偏来证明自己立场的正确。 这一教训,滴滴刻骨铭心,而对所有企业特别是互联网化的企业,都有借鉴意义。 对企业界的启发之二:如何看待长期 滴滴是超级独角兽,6年时间成为700多亿美元估值的公司,堪称超速成长之王。程维和柳青反思说,“在短短几年里,我们靠着激进的业务策略和资本的力量一路狂奔,来证明自己”,“狂奔的发展模式早已种下隐患”。 这并不只是滴滴的问题,而是“短期资本主义”、“赢家通吃”、“资本说话”的必然结果——大规模烧钱,大规模补贴,铁血竞争,吞食对手,为配合估值增长不断扩张,试图在“一将功成万骨枯”的垄断后毕其功于一役;至于这个过程中牺牲了多少外部性(如共享单车对公共道路的过度挤占),膨胀了多少“过度性需求”(如出行就打车),压垮了多少利益相关者(如各类竞争对手),似乎统统都可以不管,敬畏和谦卑都忘在九霄云外。最终,有怎样的扭曲,就会有怎样的矫正。 (编辑:衢州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